北京市规划委:新房室温供热标准拟提升2℃
来源:北青网
新建住宅将强制安装供暖热计量装置。
卧室、起居室等主要居住空间温度标准拟由“不应低于18℃”提高到20℃。
市规划委发布新版《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负责人表示,冬季供热采暖每年消耗全市大约20%的能源,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征求意见稿着重强调了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实施以后按热收费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即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一定温度范围内调节室温,少用热少缴费。
居住空间室温设计标准提高2℃
根据《规程》,集中供热的新建、改扩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必须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实行分户热计量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等主要居住空间的室内计算温度, 宜按相应的设计标准提高2℃。
“按相应的设计标准提高2℃”是指《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普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不应低于18℃,则分户热计量的普通住宅最低设计标准宜提高到20℃;原来按20℃~22℃计算的标准较高住宅,则宜按22℃~24℃计算。
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分户热计量后,应为居住者留有一定幅度的热舒适度选择余地。
同时,用户可通过温控阀在室内无人时降低室温设定值,房间形成间歇供暖,设置较多的散热器可缩短室温升温时间。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条款规定,空房供暖管道阀门不能完全关闭,使房间最低温度不低于14℃。
买房将需考虑采暖能耗
《规程》显示,未来住宅设计中要引入热负荷计算,确定管道直径、暖气片分布,更科学地让房间达到设计温度,并节省供暖费用。
对此,相关负责人解读称,不同建筑的耗热量是有差异的,主要取决于建筑外墙、门窗、屋顶的保温性能和施工水平。同一建筑内,北向户型的耗热量一般比南向、居中的户型要高,把边、顶层、底层户型一般比中间层的户型要高。
“热计量收费后,耗热量的差异将会体现到热费上。因此在购买住房时应考虑入住后的采暖能耗问题,尽量选择采暖能耗低的房子及户型。”这位负责人说,“一是从技术上保障了分户热计量的实施,二是体现了按热收费,鼓励大家节能。”
鼓励用户按需调节室温节能
《规程》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室内主要供暖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用户根据自身的用热需求,主动调节和控制室温。这也是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重要前提条件。
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里长期没人时可调低暖气片恒温阀或室温控制器的设定采暖温度,同时减少开窗时间,墙上的空调孔要封堵好。
此外,该负责人建议,装修时不要将暖气包住,平时不要在暖气上晾晒衣物。同时,装修时不要破坏外墙的保温层,不私自更换采暖设备,如有必要时应经供热单位同意,不要拆除恒温阀或其感温包。